关于温州市时尚闺蜜鞋业有限公司欠缴诉讼费、执行费情况的公示
2020-3-26 14:52:21
关于温州市时尚闺蜜鞋业有限公司欠缴诉讼费、执行费情况的公示
关于温州市时尚闺蜜鞋业有限公司欠缴诉讼费、执行费情况的公示
2019年12月9日,鹿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张巧伟的申请,裁定受理温州市时尚闺蜜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尚闺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时尚闺蜜公司于破产清算受理前应向鹿城区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8469元、执行费6660.72元,合计欠缴15129.72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0年4月15日止。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温州市时尚闺蜜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3月26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陈聪律师,15868751005,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同人恒玖大厦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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