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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17年度总结大会召开

    2018-1-26 10:07:46

 

 2018112日下午,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17大会召开温州地区63家(个)管理人单位(个人)代表、协会“拓展型”党支部全体成员参加会议。温州中院潘光林副院长温州中院民六庭方飞潮庭长,叶希希副庭长到会指导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听取协会资产管理委员会宣读协会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度收支情况说明,并全体研究通过了《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破产管理人工作操作规范》、《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会议事规则》、《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项军权主持会议并作2017年工作总结报告。报告中项军权就协会2017年工作做了如下总结:

 1、无产可破管理人补贴工作的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底,我协会共收取12个破产案件破产会费。同时协会完成了首次无产可破案件补贴工作,补贴案件数量20个。

 2、管理人培训工作。2017年4月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业务培训会议顺利举行。温州地区管理人代表,温州税务系统代表有关银行系统代表外地有关管理人机构代表450人参加培训。管理人培训工作是我协会重点工作之一,下步协会业务指导与培训委员会将结合新老管理人实际情况,开展更高效的业务培训。

 3、与银行建立合作。2017年2月23日,协会分别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温州办事处两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就管理人开立户手续简化,合作培训,破产金融产品开发拓展等方面事项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4、微信公众号、网站、微信群等交流平台建设。“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微信公众号”,目前已发布内容56期,累计关注人数1000人余。今后将逐渐实现与中国破产管理人网站对接,丰富公众号内容形式,增加公告信息、案例查询等分栏。2017年以来“中国破产管理人网”继续积极为全国各地破产共同体提供破产相关信息免费登载宣传服务,目前网站正在逐步完善的过程当中。由我协会发起创建的“中国各地破产管理人”微信群目前人数已达500人。全国各地破产领域的优秀法官、律师、学者在微信群里交流探讨学术看法、办案经验,共同解决办案过程中的遇到的实务问题。

 5、参加破产交流研讨活动。2017年以来我协会会长项军权、名誉会长周光继续受邀参加全国各地破产论坛,并在论坛上作温州经验交流。我协会多次参与接待各地法院及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组)并赴外地进行管理人授课。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6月,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应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邀请出访美国进行破产法交流考察。此行是中国破产管理人首次访美活动,亦是对G20峰会中美共识的一次深入实践。

 6党建工作。2016年10月,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拓展型”支部正式成立。我协会“拓展型”支部不定期组织党员活动,但保证年中、年末两次。

 7、2018年工作计划。2018年协会继续做好如管理人培训、破产会费收取及无产可破补贴发放、继续建章立制等工作。2018年4月在温州将举办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联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国家税务局、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等单位共同主办“中国破产法论坛·破产法市场化实施的配套法律制度专题研讨会”。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将协助做好论坛准备工作,特别是调动温州地区管理人参会积极性,撰写主题论文参会。

 温州中院潘光林副院长听取协会2017年度工作汇报后作重要指导讲话。潘光林副院长首先对协会成立以来在管理人培训、对外交流、内部机制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以及下步工作安排予以充分肯定,指出协会已经走出浙江,走向全国,打响了温州品牌。他指出,近年来温州破产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7年温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618件,同比上升72.14%,占全省38%,审结破产案件359件,同比上升51.48%,占全省49.72%,同时审结庄吉集团系列重整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管理人的辛勤付出。

 潘光林副院长对温州管理人队伍建设提出两方面意见。一方面,法院一直大力支持管理人的依法履职。一是每年组织管理人同步参与破产审判法官的业务培训解决管理人履职能力不足问题;二是推动设立破产援助资金、支持协会建立资金池,解决无产可破案件的管理人报酬问题;三是2017年推动出台府院联席会议纪要三,解决管理人履职身份不被认可的问题,市国土部门还专门出台规范性文件对相关操作流程予以规范,以完全贯彻落实这一规定。后续破产审判工作中,法院将一如既往地继续支持管理人依法履职。另一方面,法院将推动管理人的规范履职。当前部分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存在办案拖拉,效率不高,能力参差不齐,不主动报告工作,不自觉接受法院监督,规范化建设不足等问题。对此,温州中院已出台《关于破产管理人履职评价的办法(试行)》,对个案评价、年度评价等内容作出规定,确保管理人队伍有进有出,实行七种行为一票否决机制,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坚决予以除名。法院已成立评审委员会,在后续破产审判工作中,将严格贯彻前述文件要求,推动温州管理人在规范履职方面迈上新台阶。

 潘光林副院长同时就协会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做好经验交流平台,不仅要做好温州管理人之间的内部交流,而且要善于学习外地管理人好的经验和规范履职做法。二是做好培训平台,不仅要学习破产理论知识,同时也要学习破产实务办法,更要好好学习近年来温州中院出台或推动出台的一系列会议纪要,以切实解决破产实践中的问题。三是做好与法院对接平台,协会要及时传达法院的相关要求,反馈管理人的合理诉求。

 

 最后,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名誉会长周光作总结发言。周光指出,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17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展望未来还需努力。下步,协会将加大无产可破补贴力度;加大管理人学习交流力度;加大管理人业务向外拓展力度。与此同时管理人须依法履职,务必守住管理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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